一、异地就医报销比例调整
1.职工医保:如果您是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在统筹区外(州外)医保定点医疗机构就医,且非普通门(急)诊、未办理转诊转院手续,那么您的基本医疗保险报销比例将降低15%,且公务员医疗补助不予补助。
2.居民医保:如果您是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在统筹区外(州外)医保定点医疗机构就医,且非普通门(急)诊、未办理转诊转院手续,那么您的基本医疗保险报销比例将降低20%,且特殊群体(低保,贫困户等)不得享受医疗救助。
二、政策执行要点
1.统筹区内就医不受影响: 在统筹区内(州内)就医的,报销政策仍按现行分级诊疗、双向转诊的基本医疗保险待遇支付政策执行,不执行异地就医差异化报销政策。
2.转诊转院手续办理: 如果您需要外转就医,可以到双柏县人民医院办理转诊转院手续。双柏县人民医院会对您的病情进行评估,对于双柏县人民医院无法收治的患者,会给予办理转诊转院手续;对于双柏县人民医院可以收治的患者,则不予办理转诊转院手续。双柏县人民医院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为患者进行评估和办理转诊手续。
三、政策执行时间
2025年4月1日起执行
温馨提示:
1.建议大家尽量选择楚雄州统筹区内(县内、州内)的医疗机构就医,避免因异地就医导致报销比例降低。
2.如果需要外转就医,请务必提前办理转诊转院手续,以免影响报销待遇。
3.如果您对政策有任何疑问,可以咨询双柏县医疗保障局或拨打医保服务热线:
双柏县医疗保障局:0878- 7712119 0878-7823626
双柏县人民医院医保经办窗口:0878-7826389